上海市智障人士劳动就业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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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研究采用自编调查问卷,就智障人士劳动就业情况对上海市218个“阳光之家”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被调查的218个“阳光之家”开设的简单劳动项目从0—11项不等,63.3%的智障人士通过训练能够掌握一定的简单劳动技能;839名智障人士参加了非正规就业,1004名智障人士分散就业;分散就业的智障人士收入略高于非正规就业的智障人士。www.Pinwenba.com

    【关键词】

    智障人士简单劳动就业

    一、 引言

    就业是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也是分享社会进步成果的途径[1],对智障人士来说,以平等的姿态进入社会,参与劳动就业更具有特殊的意义。2005年3月,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智障人士阳光行动”方案的工作目标是:“本着提高智障人士的生活自理能力、简单劳动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全面融入社会的宗旨,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立智障人士‘阳光之家’,依托社会资源,开展适合智障人士的各类培训,并引导他们从事简单劳动和进行特奥活动。同时,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在全市建立若干个智障人士培训见习基地,为促进智障人士就业创造条件。”[2]同年9月,市残联提出将创办残疾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与落实‘阳光之家’智障人士从事简单劳动项目结合起来,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阳光之家’中的智障人士劳动就业”,并就非正规就业对象、场地、报酬、管理等一系列事宜进行了相关规定[3]。2007年5月,市残联在《关于推进“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为智障人士实现就业创造有利条件”的目标[4]。两年多来,“阳光之家”在智障人士简单劳动训练以及就业中做了大量的工作。本调查旨在了解上海市智障人士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打下基础。

    二、 调查方法

    (一) 调查工具

    自编“上海市‘阳光之家’智障人士简单劳动情况调查表”,调查内容包括智障人士的基本信息(年龄、性别)、障碍程度、安置方式、受教育情况、能够掌握的简单劳动项目等。

    自编“上海市‘阳光之家’智障人士就业情况调查表”,包括非正规就业和分散就业两个分表,内容涉及智障人士的基本信息(年龄、性别)、障碍程度、受教育情况、工种、工作时间、培训方式、薪酬以及在职支持方式等。

    (二) 调查对象

    上海市19个区县240个“阳光之家”,回收有效问卷218份,有效率90.8%。

    三、 调查结果

    (一) “阳光之家”智障人士参加简单劳动的情况

    1.人员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18个“阳光之家”共安置了8241名成年智障人士,其中男性4515人,占54.8%,女性3726人,占45.2%;16—35岁的智障人士为6955人,占84.4%,36岁以上的为1286人,占15.6%。不同障碍程度智障人士安置情况显示:全日制和定期的形式是智障人士安置的主要方式,少部分智障人士接受上门服务的方式。在“阳光之家”注册学员中,轻度智障人士约占39.0%,中度智障人士约占33.2%,重度和多重障碍人士约占27.8%。

    调查还发现,被调查对象中5158人(62.6%)接受过义务教育,404人(4.9%)接受过时限不等的职业培训,2679人(32.5%)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

    2.各“阳光之家”开办简单劳动的种类与数量

    在被调查的218个“阳光之家”中,186家(占85.3%)开展了简单劳动训练,各“阳光之家”开办的简单劳动数量和种类均不相同,统计各“阳光之家”的简单劳动项目开设数量,情况发现:多数“阳光之家”(65.1%)开设的简单劳动项目为1—4项;就全体被调查的“阳光之家”而言,平均开设项目为2.94项。

    3.智障人士参与简单劳动的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阳光之家安置的智障人士大多接受过简单劳动训练,他们能够掌握的简单劳动技能数量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近2/3(65.3%)的智障人士通过训练后能够掌握一定的简单劳动技能,其中多数人掌握的技能数量为1—2项。

    (二) “阳光之家”智障人士参加非正规就业的情况

    1.人员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18个“阳光之家”共有839名成年智障人士参加了非正规就业,其中男性445人,占53%,女性394人,占47%;16—35岁的智障人士733人,占87.4%,36岁以上的106人,占12.6%;轻度智障人士747人,占89%,中度智障人士为92人,占11%。在参加非正规就业的智障人士中,700人(83.4%)接受过义务教育,57人(6.8%)接受过形式不同的职业教育,另有82人(9.8%)未接受过教育。

    2.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工种情况

    3.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收入情况

    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对于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收入部分,有效问卷为529份,以下就有效问卷的分析结果进行介绍。就总体而言,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收入偏低。

    4.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培训与工作情况

    调查结果发现,所有非正规就业的智障人士均接受过形式不同的职业技能培训,494人(58.9%)参加过职前培训,345人(41.1%)接受了职后培训。

    在非正规就业过程中,807名(96.2%)智障人士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405名(48.3%)得到了全日支持,402名(47.9%)得到了间歇支持。不同障碍程度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支持情况就工作时间而言,839名智障人士中,参加全日工作的为484人,占57.7%,参加半日工作的为144人,占17.2%,另有211人(25.1%)的工作时间不固定。

    (三) “阳光之家”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情况

    1.人员基本情况

    被调查的218个“阳光之家”共有1004名成年智障人士参加了分散就业,其中男性602人,占60%,女性402人,占40%;16—35岁的智障人士792人,占78.9%,36岁以上的212人,占21.1%;轻度智障人士688人,占68.5%,中度智障人士316人,占31.5%。在参加分散就业的智障人士中,670人(66.7%)接受过义务教育,71人(7.1%)接受过形式不等的职业教育,另有263人(26.2%)未接受过教育。

    2.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工种情况

    3.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收入情况

    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填写了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收入情况,有效问卷为822份。以下就有效问卷的分析结果进行介绍,总体而言,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收入偏低,但相对于非正规就业的收入略高一些。

    4.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培训与工作情况

    调查结果发现,所有分散就业的智障人士均接受过形式不同的职业技能培训,163人(16.2%)参加过职前培训,841人(83.8%)接受了职后培训。

    在分散就业过程中,958名(95.5%)智障人士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支持,其中356名(35.5%)得到了全日支持,601名(60.0%)得到了间歇支持。不同障碍程度智障人士分散就业支持情况,就工作时间而言,1004名智障人士中,参加全日工作的为288人,占28.7%;参加半日工作的为92人,占9.2%;另有624人(62.2%)的工作时间不固定。

    四、 分析与讨论

    (一) “阳光之家”简单劳动训练成效显著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阳光之家”按照“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了简单劳动训练,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参与面广泛。调查发现,近2/3(65.3%)的智障人士通过训练后能够掌握若干项简单劳动技能。其次,开展的简单劳动丰富。短短两年内,各区县“阳光之家”创设出了形式多样的简单劳动项目,这些项目切近智障人士的发展水平,其中许多项目的训练有助于智障人士的康复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例如,奉贤区海湾镇

    “阳光之家”与上海永丰文化用品实业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公司的纸盒包装作为“阳光之家”的简单劳动产品。纸盒包装实行按劳计酬,多劳多得,其中4位学员每月可以有160元左右的收入。

    “阳光之家”与上海玮辰电子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由上海玮辰电子有限公司每周提供10000只电子管加工任务,作为该“阳光之家”学员的简单劳动项目。该项目既锻炼了学员们的动手能力,也为学员发现自我价值、熟悉劳动生产、树立自信心创造了条件。

    (二) 非正规就业是智障人士就业的重要渠道

    调查显示,非正规就业正逐渐成为智障人士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随着2007年7月底41家“阳光工场”的建设和运营,相信会有更多的智障人士进入非正规就业的轨道。本调查也发现了一个问题:由于阳光之家开办的时间较短,现有的非正规就业发展尚有一定的局限性。非正规就业发展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非正规就业项目较少,并且与简单劳动项目相类似,尚未形成特色;其二是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的收入相对较低。过去的经验表明,传统的福利企业存在资金、人才、自身能力等多方面的不足,在竞争市场中面临诸多困难[5],因此,未来的“阳光工场”如何通过政策支持、自身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帮助获得在经济生活中的适当位置,值得进一步探究。

    (三) 分散就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出台,智障人士分散就业的前景逐渐趋好。从调查的结果来看,部分智障人士已经先行一步进入了就业市场,通过劳动,他们获得了相应的报酬和保障,也体验到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融合。调查结果显示,许多智障人士通过职业训练能够承担相应岗位的工作,能够对社会有所贡献,其中,部分岗位(如服务业)有很大的需求市场。例如,卢湾区“阳光之家”通过举办“阳光之家”学员足底按摩培训班,开展就业指导等,提高智障人士的职业技能和就

    业竞争力。多名“阳光之家”学员被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上海肯德基有限公司等企业录用,可见“阳光之家”的职业培训功能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众多的实践与研究也表明,适切的职业培训是提升智障人士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这一特殊群体就业状况的重要前提[6][7]。

    (四) 思考与建议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经过两年多的努力,通过“阳光之家”这个平台,智障人士在简单劳动与就业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与此同时,调查也显示了上海市智障人士简单劳动和就业中所面临的一些挑战。首先是简单劳动项目的拓展问题。尽管在两年中,“阳光之家”的简单劳动项目经历了从无到有的质的变化,已有的简单劳动项目也非常丰富,但可以看出,项目的拓展依然有很大的空间,38.5%的阳光之家仅提供1—2项简单劳动训练,还有14.7%的阳光之家尚未提供简单劳动。其次是非正规就业的产品与销路问题。2007年的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阳光工场”为智障人士非正规就业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如何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为智障人士的就业提供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将是实施过程中的重心。第三是分散就业的政策和支持保障体系的建立。对大多数轻度智障人士而言,真正融入社会的分散就业形式发展空间大,但面临的挑战也多,实践中需要更多的借鉴与思考。第四是如何针对智障人士的特点,进行适切的安置。智障人士是一个异质的群体,个体间差异很大,个体内发展也不平衡。因此,教育训练及就业安置应当有针对性,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最适当的方式与途径,从根本上解决智障人士的融合与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1]闫宇豪、李翔:《社会转型期残疾人就业问题探析》,《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5(5)102—103。

    [2]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实施方案》,2005.3.29。

    [3]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组织残疾人从事非正规就业的试行意见》,2005.9.8。

    [4]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推进“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2007.5。

    [5]马洪、李志盅:《残疾人就业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中国残疾人》,2006(1):56—58。

    [6]王雪梅:《残疾人就业问题与就业保障政策思考》,《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6(2):67—70。

    [7]黄淑敏:《残疾人就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调查研究》,2006(1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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